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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宾市高县一乡政府发生伤害事件 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

发布时间:2019-05-15  来源:中国法治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大 中 小 ]

  全民公众讯 15日下午,四川宜宾市高县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@高县公安发布[情况通报],15日8时20分许,在宜宾高县双河乡政府,村民李某华(52岁)将随身携带的硫酸泼向两名工作人员,见两人躲避后,又拿出钢条对另一名工作人员傅某林进行殴打,傅某林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目前,李某华已被警方控制。

  情况通报全文如下:

  2019年5月15日8时20分许,高县双河乡村民李某华(52岁)到乡政府一楼办公室找司法所解决问题,在被告知还未到上班时间,司法所工作人员尚未到办公室时,李某华突然将随身携带的硫酸泼向两名工作人员,见两人躲避后,又拿出钢条对另一名工作人员傅某林进行殴打,致该名工作人员受伤,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现李某华已被警方控制,经初查,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受伤的两名工作人员正在医院医治。相关现场勘查、调查取证、善后工作正在全力开展。

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:杨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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